广西智能制造职业技术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听评课制度

2024-11-25 14:52:02    作者:admin     |  其他工作   

为促进教师队伍素质提高,提升教师课堂教学技能,稳步提高课堂教学质量,使教师间形成相互交流、相互提高的良好教学氛围,推动教学反思和教学改革,特制订教师听评课制度。

一、听课数量

1.50岁以下任课教师每学期至少听课8学时。

2.50岁及以上任课教师每学期至少听课4学时。

3.兼职教师每学期至少听课4学时。

二、听课类型

1.独立听课:教师之间独立听课,互相听课评议,互相学习借鉴。

2.集体听课:以教研室为单位,由教研室主任组织公开课、观摩课、比赛课等听课评议形式。

三、听课要求

1.听课教师应按时进入教室,坐在后排听课,听课过程不讲话、不走动、关闭或调整通讯工具,中途不离场。

2.听课教师要认真做好听课记录,有重点地记录教学过程,撰写教学建议和总体评价意见。

四、评课要求

评课过程要严谨细致,本着互相学习、取长补短的学习态度参加评课,好的方面应充分肯定,供大家学习;不足之处也要实事求是的提出来,以帮助讲课教师改进和提高,评价应围绕以下方面展开:

1.教学理念是否先进、科学、合理。

2.教学内容详略处理是否得当,对知识的把握是否准确、教学的重点难点是否突出、课程容量是否恰当等。

3.教学方法是否符合学生认知特征和心理特征、是否有利于学生能力的培养和积极性的调动。

4.教学环节的次序安排是否合理、组织形式是否科学、整体结构是否严谨、教学节奏是否得当等。

5.教学内容的完成程度、学生对知识的掌握、能力的形成、思维的发展程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