广西智能制造职业技术学院思想政治课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办法

2024-11-25 14:50:49    作者:admin     |  其他工作   

学生对教师的课堂教学效果进行评估,是提高教师课堂教学质量的重要途径,为规范思想政治课课堂教学质量评估工作,特制定本办法。

一、评价对象

学院开设的所有思想政治必修课、选修课任课教师

二、评价者

修读课程的全体学生

三、评价指标

依照全院课程的评价指标体系。

四、评价时间和方式

学校教务处每学期统一安排评教工作,相关部门每学期召开学生座谈会。

五、评价结果的统计

教务处将评价结果传达给思想政治课教学部门主管教学负责人,相关部门通过部门例会、教研室会议、个别谈话等方式再传达给任课教师,督促教师进行改进。

六、评价结果的使用

1.要重视对评估结果的研究和分析,引导教师从评价中吸取自己教学工作中有益的经验。

2.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的结果,将作为教师职称晋升、评先评优等评选及思想政治课课教师退出机制的重要参考指标。

3.对评估成绩较差的教师,由督导室连同学院领导协助相关任课教师进行问题诊断,提出整改方案。

七、其它未尽事宜由马克思主义学院负责具体解释工作