广西智能制造职业技术学院思想政治课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办法
2024-11-25 14:50:49 作者:admi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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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生对教师的课堂教学效果进行评估,是提高教师课堂教学质量的重要途径,为规范思想政治课课堂教学质量评估工作,特制定本办法。
一、评价对象
学院开设的所有思想政治必修课、选修课任课教师
二、评价者
修读课程的全体学生
三、评价指标
依照全院课程的评价指标体系。
四、评价时间和方式
学校教务处每学期统一安排评教工作,相关部门每学期召开学生座谈会。
五、评价结果的统计
教务处将评价结果传达给思想政治课教学部门主管教学负责人,相关部门通过部门例会、教研室会议、个别谈话等方式再传达给任课教师,督促教师进行改进。
六、评价结果的使用
1.要重视对评估结果的研究和分析,引导教师从评价中吸取自己教学工作中有益的经验。
2.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的结果,将作为教师职称晋升、评先评优等评选及思想政治课课教师退出机制的重要参考指标。
3.对评估成绩较差的教师,由督导室连同学院领导协助相关任课教师进行问题诊断,提出整改方案。
七、其它未尽事宜由马克思主义学院负责具体解释工作