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开展2024级“国家安全教育”课程修读的通知
2025-03-21 08:32:14 作者:
| 教学工作
各院(系):
根据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高等学校开设国家安全教育公共基础课的通知》(教思政厅函〔2024〕14号),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全面加强国家安全教育的决策部署,进一步将国家安全教育纳入高校教育体系,现将“国家安全教育”课程开设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课程修读范围
课程修读范围:全校2024级学生,“国家安全教育”必修课,列入培养方案第二课堂,1学分。
二、课程教学安排
1.课程总评成绩采用二级制方式记载,考核成绩大于等于60分的,总评成绩记为通过,考核成绩小于60分的,总评成绩记为不通过。考核成绩=平时成绩(占40%)+考试成绩(占60%)。
平时成绩构成:线上(学习通)学习视频显示全部已完成才能获得平时成绩40分。
考试成绩构成:采用线上考试形式,试卷由随机60道选择题组成,每题1分,总分60分,考试时长60分钟。
2.课程开课安排:本课程安排在第三学期,学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学校(学习通),在线学习课程内容,课程显示已全部完成,方可参加期末统一安排考试。
3.成绩记载:线上考试结束后,会实时显示考试成绩。由任课教师根据学生平时成绩以及考试成绩给出综合评定成绩,导入教务系统。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所有学习环节,未按要求完成学习的,该门课成绩记为不通过。
如有其他疑问,请联系张老师,电话:07723826880。
教 务 处
2025年3月21日